“元旦”说“元旦”
中国的元旦,起于三皇五帝之一的颛顼,距今已有几千年的历史。
“元旦”一词最早出现于《晋书》:“颛帝以孟夏正月为元,其实正朔元旦之春”的诗中。南北朝时,南朝文史学家萧子云的《介雅》诗中也有“四季新元旦,万寿初春朝”的记载。宋代吴自牧《梦粱录》卷一“正月”条目:“正月朔日,谓之元旦,俗呼为新年。一岁节序,此为之首。”;汉代崔瑗《三子钗铭》中叫“元正”;晋代庾阐《扬都赋》中称作“元辰”;北齐时的一篇《元会大享歌皇夏辞》中呼为“元春”;唐德宗李适《元日退朝观军仗归营》诗中谓之“元朔”。
中国元旦历来指的是夏历(农历、阴历)正月初一。正月初一的计算方法,在汉武帝时期以前也是很不统一的。因此,历代的元旦月、日也并不一致。夏朝的夏历以孟喜月(元月)为正月,商朝的殷历以腊月(十二月)为正月,周朝的周历以冬月(十一月)为正月。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又以阳春月(十月)为正月,即十月初一为元旦。
从汉武帝起,规定孟喜月(元月)为正月,把孟喜月的第一天(夏历的正月初一)称为元旦,一直沿用到清朝末年。
在当代,元旦指公(西)元纪年的岁首第一天。现行的公(西)元纪年法是从所谓的耶稣出生之年算起,这一年以前的年份叫公(西)元前某年,以后的年份叫公(西)元某年。
1912年1月13日,孙中山发布《临时大总统关于颁布历书令》,责成内务部编印新历书。随后又规定阳历(公历)1月1日为“新年”,但不叫“元旦”。1914年1月,民国政府的内务部在致袁世凯的呈文中提出:“拟请定阴历元旦为春节,端午为夏节,中秋为秋节,冬至为冬节。”袁世凯考虑到其他少数民族的习惯问题,只批准“元旦为春节”。由此,传统农历新年岁首被官方正式易名为“春节”,传统的“元旦”“新年”名称被安置在公历的1月1日这一天。
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9月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协商决定,采用现代世界大多数国家公用的纪年制度,即用公(西)元为新中国的纪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四项决议的第二项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纪年采用公(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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