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方論》、《乩方論》
《禁方論》
天地有好生之徳,聖人有大公之心。立方以治病,使天下共知之。豈非天地聖人之至願哉!
然而方之有禁,則何也?其故有二:
一則懼天下之輕視夫道也,夫經方之治病,視其人學問之髙下以為效驗,故或用之而愈或用之而反害,變化無定,此大公之法也。
若禁方者,義有所不解,機有所莫測。其傳也往往出於竒人、隠士、仙佛、鬼神其遇之也。甚難則愛?之必至,若輕以授人必生輕易之心。所以方家往往愛惜,此乃人之情也。
一則恐發天地之機也。禁方之藥,其製法必竒,其配合必巧,竊隂陽之柄,窺造化之機,其修合必?誠敬慎,少犯禁忌則藥無驗。若輕以示人,則氣洩而用不神,此又隂陽之理也。
《靈樞禁服篇》黄帝謂雷公曰“此先師之所禁割臂?血之盟也。”
故黄帝有蘭臺之藏,長桑君有無泄之戒。古聖皆然。
若夫詭詐之人,專欲圖利,托名禁方,欺世惑衆,更有修煉熱藥長慾道淫名為養生,實速其死,此乃江河惡習,聖人之所必誅也!
又有古之禁方傳之已廣載入醫書中,與經方並垂。有識者,自能擇之也。
《乩方論》
世有書符請仙而求方者,其所書之方,固有極淺、極陋、極不典而不能治病、且誤人者;亦有極髙、極古、極竒、極穏以之治病而神效者。
其仙或托名吕純陽,或托名張仲景;其方亦宛然純陽仲景之遺法,此其事甚竒。然亦有理焉。
夫乩者,機也。人心之感召無所不通,即誠心于求治,則必有能治病之鬼神應之。
雖非真純陽仲景,必先世之明于醫理,不遇于時而死者,其精靈一時不散,遊行于天地之間,因感而至,以顯其能。而其人病適當愈,則獲遇之,此亦有其理也。
其方未必盡效,然皆必有意義。反不若世之時醫,用相反之藥以害人,惟決死生之處,不肯鑿鑿言之。此則天機不輕洩之故也。
至于不通不典之方,則必持乩之術不工,或病家之心不誠,非真乩方也!
(中华道藏,正统道藏,道家文化道家思想万寿道藏美利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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