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與民間信仰的分別
何謂民間信仰?
流行於民間的通俗 “ 拜拜 ” ,或者泛稱 “ 拜神 ” 的,就是民間信仰。
民間信仰無疑是一種多神教;多神教的特徵是相信多神的存在,但各神的地位、神通、威力不盡相同,信徒可以依照本身的需要選擇特定的神加以崇拜,而崇拜的程度也不盡等同。
道教雖然承認神的存在,但是道教徒所終極信仰以及崇拜的必須是道、經、師三寶,也就是三清天尊,而不隨意選擇崇拜的對象,這一點就根本與多神教有所不同。
民間信仰往往沒有終極的宗教信念,也就是說沒有達致永恆的關懷,同時也缺乏教理、教義的內涵,或者無法提供達致永恆的方法。民間信仰的信徒往往只注重世俗利益,對於靈性的事既不知其然,也不知其所以然。相反的,道教擁有明確的宗教信念,也就是以道作為最高的信仰以及最終極的依歸,同時也有系統的教理和教義闡述追求 “ 與道合真 ” 的方法。
民間信仰往往只止於 “ 拜拜 ” 的層次,缺乏宗教經典的陶冶。相反的,道教有最基本的神聖經典,也就是《道德經》;道教的所有信仰都根植於《道德經》,道教徒對《道德經》必須有最低程度的了解。
民間信仰中的神是擬人化的,無論行為舉止或者思想感情,都與人相近,分別只是在於有無神通。這也就是說,民間信仰中的神會吃飯、睡覺、高興、發怒等等,甚至還會 “ 花錢 ” !這也就是為什麼民間信仰的信徒會藉祭品 ( 通常還是牲畜 ) 來 “ 慰勞 ” 或者 “ 討好 ” 神以便希望從中獲得好處的緣故。相反的,道教所信仰的神是超越形象、超越感情、超越情欲的,因此並不需要飲食或者人的討好;道教徒信仰神是因為神揭示了真理的奧秘,並且能夠指引信徒把握真理。舉個例子,民間信仰也崇拜道教的上帝玉皇上帝,但是其供奉的層次就與道教所說的有出入:民間信仰普遍認為玉皇大帝也有飲食口慾,因此會獻上金豬等牲畜作為祭品;然而,玉皇上帝在道教是超脫的存在,是超越了形象、生死、感情、情慾的道的直接化身,因此,殺生祭祀上帝,在道教而言,是對上帝的大不敬。
民間信仰與巫術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舉凡扶乩、跳神、降神、關亡、收圓等等,民間信仰都自有一套方法。道教雖然也講法術,但是學習以及應用法術完全是道士作為道教神職人員的份內事,而且必須以道作為根本基礎。例如,符籙是道教的宗教修持之一,但是符不是可以隨便亂畫的,道士書符必須把道炁灌注在符上,那符才會行之有效。此外,民間信仰認為神可以附身在人身上,因此上至玉皇大帝、觀音佛祖,下至中壇元帥,齊天大聖,都是扶乩跳神的對象。相反的,道教認為神是神聖的、純潔的,不可能附身在不完美的人身上;神與人溝通的方式是 “ 啟示 ” ,也就是通過經典的頒布或者顯示昭彰的天理,而人與神溝通的方式則是 “ 默朝 ” ,也就是虔誠祈禱或者淨心存思;神與人並不通過扶乩跳神來溝通。
民間信仰的另一個特點就是 “ 滿天神佛 ” ,這是它成為多神教的因素之一。任何神佛只要能對信徒構成利益,就會成為民間信仰的崇拜對象。道教有明確的信仰對象,也就是道,同時也有明確崇拜的最高神,也就是三清。道教雖然不否定佛的存在,但是佛並非道教信仰的對象;道教徒明白佛是佛,道是道,兩者不能混為一談。道教就是道教,不是 “ 三教合一 ” ,更不是什麼 “ 五教同宗 ” 。
道教作為一種宗教,本身明顯擁有之所以成為宗教的三大要素:傳教的教主,闡述教義的聖經,規範行為的儀式。道教相信,三清之一的太清道德天尊分神化炁化身老子 ( 即太上老君 ) ,之後著作並傳授《道德經》,並於公元142年五月初一日親降西山,命張道陵為天師,授《三天正法經》、《正一盟威經籙》等儀法。至此,道教便初步具備了教祖 ( 老子 ) 、聖經 ( 《道德經》 ) 以及禮儀 ( 正一盟威 ) 這三大宗教要素。
反觀民間信仰,既叫不出創教或者傳教的教主是誰,同時也缺乏闡述教理教義的經典,即使是宗教儀式,也是 “ 借用 ” 道教的居多。正由於民間信仰廣泛 “ 借用 ” 道教的宗教儀式並加以改造、添加各種繁瑣的名目,致使不明所以的大眾誤以為民間信仰是道教。須知道,民間信仰雖然有 “ 道教 ” 的形式,但卻完全沒有道教的內涵。舉個例子,燒香在道教屬於 “ 禀神 ” 的一種手段,是以香煙上升的狀態象徵信徒的禱告能夠上達三清天尊;而民間信仰雖然也燒香,但卻認為香是神明的 “ 食品 ” ,這與道教的教義簡直不可同日而語。
民間信仰在 “ 借用 ” 正統道教的教義時,往往不甚了了卻又自行加以詮釋或者牽強附會,例如,把觀世音菩薩稱為 “ 觀音佛祖 ” ,把玉皇上帝作為天界最高神等等。根據佛教教義,觀世音菩薩是 “ 等覺位菩薩 ” ,意思就是 “ 即將成佛的覺悟了的有情生物 ” ,因此不能稱作 “ 佛祖 ” 。根據道教教義,玉皇上帝雖然品位至高,但先有三清後有玉帝,玉帝是三清的化身,因此玉皇上帝不是最高尊神。道教擁有本身獨特並且明確的教理、教義,這一點就很民間信仰慣於借用正統宗教的教義有所不同。
至於道教不排斥其他諸如媽祖,關帝等 “ 俗神 ” ,是否可以說道教跟民間信仰就是一脈相連?當然不可以。道教跟民間信仰有所區別的重要關鍵在於終極信仰、終極崇拜的對象是三清,所終極關懷的是 “ 與道合真 ” ,而民間信仰的對象則因人而異,沒有一定的標準。道教不排除俗神,僅僅是一種 “ 發乎情,止乎禮 ” 的尊敬,而不是終極的崇拜。人們往往把尊敬等同於崇拜,這是不合理的。我們看到別人家的父母便尊敬的打個招呼問聲好,並不代表那人家的父母就是我們的親生父母。
綜上所述,我們應該明確知道,道教既不是多神教,而所信仰以及崇拜的對象也跟民間信仰有很大程度的差別。因此,民間信仰不是道教。
那麼,怎樣確定什麼才算是道教?很簡單,以道教作為唯一的終極信仰,以道、經、師三寶作為唯一最高神,以《道德經》作為正統的神聖經典,宣揚 “ 與道合真 ” 的崇高境界的,才是道教;對這樣的道教擁有正確的認識並且進一步虔誠信仰,即信仰惟道獨尊、皈依道、經、師三寶、誦習《道德經》、努力學道和修道以期與道合真,才是真正的道教徒。
文章摘取嚴家建博士《道教的上帝觀》附錄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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