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祖參黃龍事疑問》陳攖寧
余所蒐集呂祖參黃龍這件公案的資料,雖不能說完全,大概可以十得八九。若再有出此範圍之外者,都是些齊東野語,可以不論。余等生於千載之下,而欲判斷千載以上之事,本極困難。况且又是方外的事,歷代以來士大夫都不屑注意,縱有所聞,亦一笑置之,誰肯浪費筆墨,加以考證。故爾人异其說,說异其辭。佛教徒則烘雲托月,推波助瀾,惟恐呂祖不做和尚,惟恐呂祖不跪倒在黃龍面前。道教徒則咬定牙關,一概否認,說是佛教徒偽造出來的,惟恐呂祖名譽弄壞了,惟恐道教被佛教壓倒了。另外更有一種在家人,非僧非道,亦仙亦佛,調和三教之流。他們雖承認有這麼一回事,卻又不承認呂祖是輸。他們說呂祖慈悲,為度眾生故,所以示現如此。亦等於維摩居士,本來無病,為度眾生故,示現有病;文殊菩薩,久已成佛,為度眾生故,示現而在佛座下求法。並非呂祖真有錯誤,後學不可執著迹相,致礙圓通。 總括起來,全國中人,對於呂祖參黃龍公案,有三種派別:
第一種,肯定派認為這件事是鐵案,絲毫不可移動,如佛教徒是。
第二種,反對派認為這件事是佛教徒偽造的,後來以耳為目,弄假成真,全不足信,如道教徒是。
第三種,調和派認為這件事雖不能說子虛烏有,但是呂祖故意示現如此,不可誤會呂祖真不悟性,不可誤會呂祖真被黃龍所折服,或又謂呂祖經過一番悔悟,囙此證了佛果,如在家居士們、乩壇弟們皆是。
以上三派,都被他們占盡了,叫我歸哪一派呢?若入肯定派,是為盲從;若人反對派,是為武斷;若入調和派,是為騎牆。盲從與武斷,固然不是學者的態度,而騎牆派之模棱兩可,亦失卻研究家的精神。我只得自成一派。其派如何?即懷疑派是也。 所謂懷疑者,因為這件事有許多可疑之點,難以令人相信,若仔細推敲,便要露出馬腳。今試舉種種疑問如下:
第一問《指月錄》云:飛劍脅之,劍不能入。請問呂祖用的是什麼劍?桃木劍?鐵寶劍?還是一條白光劍呢?
第二問劍如何能飛?用手中之力拋出去呢?用丹田之氣吹出去呢?還是口中念念有詞祭出去?
第三問劍何故不能入?黃龍有金鐘罩鐵布衫功夫麼?身上穿了盔甲麼?他的劍術勝過呂祖麼?或是像現代紅槍會、大刀會之類,槍子打不入麼?
第四問黃龍之師岩頭和尚,遇到亂賊,不肯逃避,被賊殺死,大叫一聲而終。雖然他有視死如歸的定力,到底沒有刀槍不入的功夫,何故黃龍忽然有這樣大本領?
第五問普通人在世俗上辯論是非,遇到意見不合時,結果只有拂袖而去。若無切膚利害,决不至於動武。呂祖是個得道的人,自然比普通人更加心平氣和,豈可因一言不合,就要飛劍傷人?幸而劍不能入,未曾撞禍。假使當日劍入黃龍之身,後事何堪設想?請問呂祖何以蠻不講理如此?
第六問呂祖參黃龍詩,一共不過四句。歷代相傳,已經有許多不同的樣式。即如第二句,《指月錄》作“如今不戀水中金”,《呂祖全書》作“大丹非獨水中金”;又如末句,《指月錄》作“始覺從前錯用心”,《呂祖年譜》、《呂祖全書》、《神仙鑒》皆作“囑咐凡流著意尋”,《呂帝聖迹紀要》作“消盡平生種種心”。請問哪一句是真?哪一句是假?或是全真?或是全假?
第七問“一粒粟中藏世界,半昇鐺內煮山川”,此意比較“於一毛端,現寶王刹,坐微塵裏,轉大法輪”之意,是异是同?若說是异,异在何處?若說是同,為什麼出在呂祖口裡就是守屍鬼?出在釋氏口裡就是佛菩薩?
第八問《指月錄》所載呂祖參黃龍詩末句雲:始覺從前錯用心。請問錯在何處?是否從前學長生術就算大大錯誤?呂祖當日既然痛悔前非,何不就把斬黃龍的那口劍回過來,斬了自己,以表示從今而後不再做守屍鬼,倒也乾淨。何故仍舊要活在世上,仍舊著書立說,將這些長生法術一代一代流傳到現今?自己已經誤了,又要貽誤後人,未卜呂祖是何心理?
第九問若依據《呂祖年譜》及《呂祖全書》所載,似乎飛劍之說不是實有其事,乃是答機鋒的。既然講到機鋒,當然不能離開口舌言語,為何黃龍又說“此固不可以口舌爭也”這句話?請問答機鋒不用口舌用什麼?是否要學那不開口的機鋒,如眼睛翻上翻下,脚步三進三退,畫個圓圈,豎個指頭,拍兩拍,扭幾扭,種種捏怪?這些才算是機鋒麼?
第十問《呂祖年譜》引《仙佛同源》,謂黃龍誨機者,乃商山四皓夏黃公所化云云。這些神秘奇怪之歷史,向來沒有見過記載。請問做《仙佛同源》的人,從何處得到這個消息?是否能免杜撰之嫌?
第十一問《呂祖年譜》引《草堂自記》云云。呂祖是唐朝人,《草堂自記》到清朝才出現於世,請問此書是否呂祖親筆所作?若說真是呂祖自己做的,請問呂祖肉體是否尚在人間?若說是呂祖陽神所作,請問呂祖何故不肯把陽神消滅,偏要保留一千多年?是什麼意思?豈非由守“屍”鬼一變為守“神”鬼麼?豈非仍舊不能免貪戀長生之罪過麼?
第十二問俗傳呂洞賓三戲白牡丹,是否可信?《冬夜箋記》說,此乃宋人顏洞賓事,誤加於呂祖身上。然則飛劍斬黃龍故事,是否亦為宋人顏洞賓事(宋朝亦有黃龍)?這兩件事,久已被小說家寫作傳奇,弄得全國皆知。說假都是假,說真都是真。你們若說戲牡丹故事是誤,則斬黃龍故事安知不誤?請問呂洞賓與顏洞賓是一是二?
第十三問學仙的人叫守屍鬼。守屍鬼不是好東西,我們已經領教了。請問學佛的人叫做什麼鬼?拋屍鬼、弃屍鬼、爛屍鬼、滅屍鬼、無屍鬼,這些名字能用麼?守屍鬼是壞鬼,不守屍的是好鬼麼?
第十四問學仙的人經八萬劫,終落空亡,我們已經領教了。釋迦牟尼,活到80歲,就入涅盤。這種現象,是否不落空亡?若說是落,他的程度,比修仙人的差得遠了。一個能經八萬劫,一個不過80年而已。若說不落,請問拿什麼作證據?設若沒有證據,難道不怕修仙的人反唇相譏麼?
第十五問《指月錄》載:黃龍擊鼓升堂,呂祖入謁,龍見,厲聲曰:旁有竊法者。請問“竊法”二字作如何解釋?黃龍當日既然是擊鼓升堂,必定是公開演講,决不是嚴守秘密。而呂祖既稱人謁,必定是經過號房通報,或是先到客堂,由知客師引導,再至講堂聽講,决不是私自溜進去的。如何輕易把一個“竊”字加於呂祖身上?以竊賊視來賓,未免太不合禮。就算呂祖沒有正式通報姓名,直撞進去,也不能說他是竊。因為和尚們講經說法,向來是公開的,無論何人,不管認識與不認識,都可以進去聽講。自古及今,已成慣例,為什麼黃龍獨要改變這個例子。再者,提起“法”字,必須要有方法可以教人,並且這種方法,只有黃龍曉得,普通人皆不曉得,才配稱得起一個“法”字。請問黃龍所說之法,是什麼法?若說是佛法,其法能出三藏教典範圍之外乎?佛家藏經,既已公開,何故黃龍依經說法偏要守秘密?《金剛經》云:“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無法可說,是名說法”;“法尚應舍,何况非法”。照《金剛經》的意思看來,釋家是以無法立教,不是以有法爭奇。既是無法,如何能竊?可知“竊法”二字簡直不通,若非妄語,便為戲論。
第十六問《呂祖全書》云:呂祖呈黃龍偈末句,《全唐詩》作“始悔從前錯用心”,祖師證圓通佛果,蓋本於此。請問呂祖證佛果有什麼光輝?不證佛果有什麼耻辱?呂祖何必定要證佛果?何必定要把神仙資格取消,鑽到釋門中去?何故情願降低自己身份?何故學世間凡夫一般的見識?
第十七問《呂祖全書》云:遂與指明大道。請問這個“道”字,是就道家而言呢,還是就釋家而言?若謂就道家而言,無論什麼大道小道,乃自己本分事,呂祖豈有不知,何必要和尚們指明?若謂就釋家而言,普通和尚們都叫做“說法”、“傳法”,不叫做“說道”、“傳道”。假使和尚能講“道”,豈不變成道士麼?若謂“大道”二字本是借用,以代替佛法二字,請問呂祖既修仙學道,又要佛法作什麼?若謂佛法勝過仙道,所以呂祖要改變方針。此等語言,出於和尚口裡,並不奇怪,若出於修仙學道人口裏,真有點頭腦不清,自相矛盾。做《呂祖全書》的人,也犯了這個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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