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生祭祀不是道教(3)
殺生祭祀不是道教
袁寧傑
茅山道教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員
(本文原載《聞道》2016年第2期,總第3期。經作者同意,轉載於此,特此致謝。)
道觀乃清虛清靜、貴生重生之地,不是儒家的廟堂,奈何以腐屍血食污之乎?!
民間的血食祭祀遺存問題
在道教齋祠“五嶽真君”的五嶽廟內,殺豬、殺牛、殺羊來祭祀,從本質來說也是違反“清約”的行為,是絕對不如法的行為。
我國相當一部分道士掌管的城隍廟,在廟內是齋供的,儒家式的祭祀只能安排在廟外的空地上,用於區別道俗。
那麼,為什麼有的地方供所謂的“老爺”是用血食的呢?這裡,我願意引用康豹先生(Paul R.Katz)研究中的社會學“市民社會”(civilsociety)概念,即一個廟宇的法人雖是道士,但是在許多場合不僅僅屬於道士,還有地方的紳士、知識分子、精英和信徒和百姓的影響。泛儒家系統的紳士、知識分子和精英,受儒家“正統”觀念的影響,更願意遵循周禮遺留下來的三牲、三奠的祭祀。而民眾求拜拜的心理,則也很傾向於這種酒肉祭拜的心理,則也很傾向於這種酒肉祭拜的行為。
說句大白話,在某些歷史時期道士不足以影響儒士和民眾,在廟會、祭奠之中處於弱勢,不足以堅持道教的教義,向這些人妥協了。這種習俗一代代流傳下來就變成我們今日看到的怪象——明明是道士管廟,但血食依然存在。
你不覺得恐怖嗎?還拿來禮神和拜神??
當代道教所需的自我革新
當代,儒家對道教儀式的影響已經變得很弱了,道教擁有了更大的自主權,有能力也有責任進行自我革新。
我們承認,歷史上確實有受朝廷敕封的血食之神,分散於中國各地。這些神廟也會邀請道士打醮,甚至就駐有道士。作為封建禮教一部分的官僚,和部分百姓會以血食作為祭祀,但作為道教、道士本身,尤其是在封建禮教被革除的當下,應強調和復興“三天正法”來驅魅,並施以經教、戒律勸導,而不應不加分辨地順應民俗的做法。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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