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兄,求财归求财,切莫作奸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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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汉朝独尊儒术以来,再加上华夏文明的农耕传统,中国始终有着重农抑商的文化性格和价值取向:认为做生意是投机倒把,安心搞实业生产才是正当的谋生之道。
但是,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当“人力”不再是第一生产力之后,对价值的判定也就越来越多元化(并非只有下地干活才是出力,诗人写“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也是出力,出力告知大家要珍惜劳动成果),而随着价值多元化的发展,社会分工必然也就越来越多,越来越细。
这样一种变化,最直接体现,就是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与财神信仰的兴衰。
中国的经济发展在两宋时期达到世界顶峰,北宋咸平三年(公元1000年),中国GDP265.5亿美元,占世界GDP的22.7%,至于彼时中国的人均GDP也已经达到了2280美元,而西欧的人均GDP在当中只有427美元(其中最发达的英国,刚刚完成第一次工业革命,人均GDP只有宋朝的一半:1250美元)。
宋朝前所未有的经济繁荣,除了农业手工制造业的全面大发展之外,造船海运也同样大发展,这个势头保持到了南宋(衣冠南渡,政治经济重心南迁),南宋开辟了“江南经济特区”,海运事业蓬勃发展,与南太平洋、中东、非欧等50多国通商。
明朝继承了宋朝在江南地区的经济命脉,然后延续到清朝。
根据日本学者所著的《中国经济史考证》论述,清代以来,随着商业的繁荣,货币流通速度加快,银钱业(笔者注:小银行)蓬勃发展,银钱业的老板们便会彼此组建会馆、会所(笔者注:其实就是银行同盟),并且,馆所中都会供奉财神爷赵公明。
当这样一种风尚逐渐在社会上扩展开来以后,便使得财神信仰在民间传播开来。根据现有的研究来看,财神信仰在民间的兴起和流行,应该是在晚清道光年间(1821)。
财神信仰的社会流行,反映出中国社会的价值取向变化:农业自然是大问题,但是商业也不应该遭到贬抑。
民富,方能国富
其实早在明朝的时候,当时洞察了时代趋势的学者便已经开始就“重农抑商”的传统进行了反思和批判:明末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当中提到:“世儒不察,以工商为末,妄议抑之”;顾炎武则主张经世济用,利民富民,“有道之世,必以厚生为本”。
不过,晚清开始流行起来的财神信仰并没有持续太久。辛亥革命(1911)以后,孙中山先生希望中国能够与世界完全接轨,所以当局遂弃农历而用西历,然后便劝解民众放弃农历新年,放弃财神信仰,乃至放弃烧香祭祖拜神。1966年以后,全社会的政治运动对于整个传统文化和本土信仰的打击尤为厉害,彼时要破四旧,要打到封建迷信和牛鬼蛇神,便使得财神信仰随着整个传统文化一起被打压了下来:在那个时代,追逐财富是很丢人的事,更遑论财神信仰?
直到改革开放以后,全社会提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人们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创业开公司、做生理赚大钱,而财神信仰也才随之回归。不但如此,随之回归的还有本土宗教道教,乃至整个传统文化:农历新年、清明节、端午节等传统节日均被纳入了法定假期当中,至于上坟祭祖,烧香拜神,更是被全社会所提倡和拥护。
道教追求长生厚生,往高了说是修行仙道,往低了说就是要首先保证基本民生,所以《太平经》主张多行救济,维护社会秩序,社会公平无私,阴阳和顺,国富民安,是为“太平”。这样一种道教“太平”的理念和追求,其目标是社会公平,国富民安。
要实现这个目标,首先将每个人安顿好,然后将每个家庭安顿好,最后才能将整个社会安顿好。
因此,在今天,人人喜欢拜财神、请财神,无非是希望自己能够安居立业,生活无忧——这不单是个人的诉求,同时也是时代的诉求:只有人人富裕,才能天下太平。
因此,求财并不可耻,个人求财只是全社会经济建设系统当中的一个小分子——如果个人求财是可耻的,那么全社会的经济建设也应该停止。
关键的是,在求财的过程当中,在财神爷赵元帅的信仰当中,道教所给出来的是一种什么样的财富观?
财神信仰之下的道教财富观
赵元帅的主财神职,最早的道经出处,应该是在元末明初《道藏?道法会元》的卷232《赵元帅录》当中:
元帅姓赵名朗,一名昶(chang),字公明。终南山人,秦时避世山中,精修至道,功行圆满,被玉帝旨,召为神霄副帅。按元帅乃晧庭霄度天慧觉昏梵炁化生。其位在乾,金合水炁之象也。其服色,头戴铁冠,手执铁鞭者,金遘水炁也;面色黑而胡须者,北炁也;跨虎者,金象也。故此水中金之义……元帅上奉天门之令,策役三界,巡察五方,提点九州,为值殿大将军,北极侍御史。逮汉祖天师修炼大丹,飞神奏帝,请威猛神吏为之守护,由是元帅上奉玉旨,充正一玄坛元帅……驱雷役电,致雨呼风,除殟剪祟,保病禳灾,元帅之功莫大焉。至如公讼怨抑,神能使之解释,公平买卖求财利,宜和合,但有至公至正之事,可以对神言者,祷之无不如意。若以非枉不正之事祷之,神必加谴。敬之毋怠。
从这段文字记载可以看出,赵元帅在元明时期已经具备主财职能,并且,除此之外,他还具备其他两项神职,共计3项:
1、“公平买卖求财利”——劳有所得;
2、“除殟剪祟,保病禳灾”——消灾解厄;
3、“但有至公至正之事,可以对神言者,祷之无不如意;若以非枉不正之事祷之,神必加谴”——赏善罚恶。
无论古代还是现代,为了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以及交易双方的彼此利益,在整个商业交易的过程当中,有着一条最基本的商业原则:诚信。
在社会生活当中,或是通过工作积累财富,或是通过消费享受财富,无论如何,更为关键的是:属于我们的财富,不应该遭遇暴力剥夺或欺瞒诈骗。
因此,在财神信仰当中,其实有着一条隐藏的商业逻辑:
首先,我们希望自己的财富能够避免遭遇暴力剥夺和欺瞒诈骗,这就是消灾解厄;
其次,赏善罚恶则是对全社会的约束,保证所有人都能够做到商业诚信;
最后,有了以上两个条件,如此才能实现其最后一个神职:劳有所得。
财神信仰的这样一种商业逻辑,其实早就暗藏在了中国人的常识当中,那就是老祖宗常说的:“和气生财”。
“和气”的前提,就是人们彼此之间能够保持善意、以诚相待——这也是财神爷赵元帅对我们提出的基本要求。
因此,财神信仰首先是一个时代的自我约束:捞偏门的、缺斤少两的、欺诈顾客的,不但赚不了钱,自然还要遭到财神爷的惩罚——这份惩罚落实到现实当中,就是社会司法体系的仲裁。
此外,传统社会之所以能够向现代社会转型,便是因为传统文化(道教财神信仰)当中的这份商业诉求,与现代社会的商业诉求,彼此是能够在目标上达成一致的:公平买卖求财利。
这样一种经由传统和现代在文化上所展现出来的逻辑一致性,落实到社会实践当中,便使得财神信仰与社会司法体系形成了一个彼此互补、相互配合的关系——即便有法律覆盖不到的地方,也有财神爷赵元帅的怒目注视:老兄,求财归求财,切莫作奸犯科。
本文主要参考文献:
1、《道法会元?正一玄坛赵元帅秘法?赵元帅录》;
2、崔良斌:《财神赵公明形象的演变过程及其原因》;
3、黄景春:《上海接财神习俗的历史与现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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